【摘要】在近代早期,英国地方社会是一种典型的"官民协作"的自治体系,而进入19世纪,随着工业化、城市化的推进,这种地方自治模式越来越难以应对各种新出现的失序困局。在这一背景下,英国内政部开始加强干预,力图通过警制改革来增强地方对犯罪的治理能力。虽然"地方治理派"与"国家治理派"有着不同的改革诉求,但在不断加剧的失序问题面前,二者亦不断相互妥协。1856年《郡市警察法》的出台标志着英国现代警政体系的最终确立。
【关键词】
《建筑知识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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